这3人带游客抄小道进泰山,行拘10日并罚500元,追缴违法所得3000元!
近来,泰安市公安局泰山景区分局依法行政处分3名带游客经非旅行线路进泰山人员。
泰山景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带游客经非旅行线路进山旅行的违法行为,市公安局泰山景区分局敏捷建立专班打开查询。经警方查询,违法行为人张某(男,36岁,泰山区人)李某(男,52岁,岱岳区人)、张某(男,45岁,岱岳区人),以“本地居民路熟,可抄小道进山”为由,吸引未成功预定到泰山门票的游客翻越防火阻隔网逃票进山,并向游客收取费用,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市公安局泰山景区分局依法对打乱景区办理运营次序的张某、李某、张某别离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分款500元的处分,追缴违法所得合计3000元。
据了解,近期泰山景区已接连发布多个提示,提示广阔游客一定要经过 “泰山景区”微信群众号、美团APP等官方渠道预定购票,并在预定时间内到预定进山口检票入园,不要在非官方渠道购买“黄牛”票,更不要轻信“可绕山入园”等,避免形成意外损伤。泰山景区设有多处门票稽察站和活动稽察点,对逃票进山、非旅行线路进山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分。此外,私行进入泰山景色名胜区未开发未敞开区域,极易堕入窘迫或风险状况,尽管泰山景区管委会将及时安排救援,但发生的救援费用将由旅行活动安排者及被救助者承当。
(群众新闻记者 王洪涛 实习生 蔡芹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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